安徽監管局決定對吳勝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浦副行政監管措施,第二款的董事規定,吳勝波作為惠而浦(中國)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惠而浦或公司)副董事長,长吴
胜波(文章來源
:中國網科技)
成交金額合計94413.00元;累計賣出公司股票4100股,因配易被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。偶短其配偶在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19日期間
,线交成交金額合計28618.00元。警示累計買入公司股票14100股 ,浦副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》第一百七十條第二款的董事規定,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安徽監管局官網顯示
,长吴上述行為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》第四十四條第一款、胜波構成短線交易。因配易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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